近日,一份由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布告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。
该《布告》显示,故意杀人犯胡某曾三次被判处死刑,最终于2025年8月28日被执行死刑。这一案件因其罕见性——罪犯在死刑复核期间再次作案,以及司法程序的复杂性,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。
胡某,1973年12月出生,河南固始县人,初中文化程度。他的犯罪记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。1992年12月26日,胡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;2019年9月24日,又因贩卖毒品罪再次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然而,胡某的犯罪行为并未止步于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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